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申领? 2020年7月起,根据文件要求,全市对失业金申领流程进行了调整,社保中心不再受理在京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业务(外埠城镇人员待遇转回原籍业务除外)。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,可登录北京市人社局网站或”北京人社“微信号进行申领。
失业待遇 哪种适合我
● 城镇职工 如果您是城镇职工,符合条件的,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。
失业保险金: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,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。
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: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,一直未重新就业,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;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,一直未重新就业,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。
提示:如果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还没就业,2020年底前可以申请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。
●农民合同制职工 如果您是农民合同制职工,符合条件的,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和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。
一次性生活补助:连续工作满一年,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,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职工。
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: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职工。
提示:失业保险金、一次性生活补助是长期性补助政策;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、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属于临时性补助政策,2020年12月底前可进行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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